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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姻中的事实婚姻是怎么认定的
释义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在没有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以夫妻身份共同生活的事实。事实婚姻认定有三点:
    1、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
    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3、同居双方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一、非法同居怎么认定
    非法同居的认定包括:
    1、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而公开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
    2、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这是典型的同居关系;
    3、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即重婚同居;
    4、公开的同居关系之外又与他人公开同居生活,即二重同居;
    5、审理事实婚姻关系的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经调解和好或撤诉的,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调解书或裁定书,经调解不能和好的,应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非法同居的处罚:
    1、一般情况下,非法同居是不会被处罚的;
    2、如果有证据证明与第三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触犯刑法、构成重婚罪,处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没拿结婚证算重婚罪吗
    没有结婚证不一定算重婚罪,虽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但是明知他人有配偶,并且和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的,也算重婚罪。男女双方都没进行结婚登记的,不构成重婚罪。男女一方或者双方有进行结婚登记的,或构成重婚罪。重婚罪就是指,在已经与他人登记结婚,但尚未通过法律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又与其他人结婚或者说是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在一起。当然,对于那种确实是知道对方已经结婚有了合法配偶的情况下,而与对方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也可以认定为重婚。
    三、事实婚姻可以起诉离婚吗?
    是否可以诉讼离婚,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1994年2月1日前就进行同居,并且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后,并且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只能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事实婚姻是指,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前就是同居关系,虽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却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按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结婚登记,有构成结婚的要件。如果男女双方存在法律规定的事实婚姻关系,在起诉前,可以先准备充分的事实婚姻关系的证据,然后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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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9 7:3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