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是一种保障患者在罹患特定重大疾病时给付一定保险金的保险产品。在保障胃癌既往病史患者方面,重疾险存在一些限制和限额。首先,不同的重疾险产品对于胃癌既往病史的保障范围可能不同,有些产品可能会将胃癌列为除外疾病,不予保障。其次,保险公司在投保人提交申请时会要求申报既往病史,如果申报不实,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理赔。最后,对于胃癌既往病史患者的理赔金额也存在一定的限制和限额,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具体产品的保险条款来确定。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二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的发生及其后果应当如实告知保险人。 2.《重大疾病保险条款范本》第二十七条:被保险人在既往病史中未申报的疾病、症状或体征,在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发现的,保险人有权拒绝承担保险责任。 3.《重大疾病保险条款范本》第十三条:被保险人罹患保险单约定的重大疾病后,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保险金额的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