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目前我国政府并未对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进行明确规定,一般不同城市、不同参保对象住院报销比例都是不一样的,具体参照本地医保政策执行。 2.例如深圳 基本医疗保险 三档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在市内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85%,在市内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80%,在市内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5%,在室外住院就医报销比例为70%;深圳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 医疗费用报销 比例为95%-90%,一般已在深圳市按月领取职工 养老保险待遇 及按11.5%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支付比例为95%。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