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安部为主管全国公安工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是全国公安工作的最高领导机关和指挥机关。 公安部设有办公厅、警务督察、人事训练、宣传、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边防管理、刑事侦查、出入境管理、消防、警卫、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监所管理、交通管理、法制、国际合作、装备财务、禁毒、科技、反恐怖、信息通信等局级机构,分别承担有关业务工作。铁道部、交通运输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林业局的公安局和海关总署缉私局列入公安部序列,接受主管部门和公安部双重领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部门职责》 机构设置 公安部设有办公厅、警务督察、人事训练、宣传、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边防管理、刑事侦查、出入境管理、消防、警卫、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监所管理、交通管理、法制、国际合作、装备财务、禁毒、科技、反恐怖、信息通信等局级机构,分别承担有关业务工作。铁道部、交通运输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林业局的公安局和海关总署缉私局列入公安部序列,接受主管部门和公安部双重领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