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判决书没有了可以结婚嘛? |
释义 | 律师解答: 可以。凡是再次结婚的,必须带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所以,如果离婚判决书丢了,只能到作出离婚判决的法院补领取判决书,否则的话,是不能去领结婚证的。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出示未婚证明,如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丢失,可以去法院档案室调取当年案件审理的卷宗材料,由档案室出具判决书的复印件,然后盖上档案章用以证明。 只需带上身份证,在人民法院查询出当时做出判决离婚的那份判决书,再让人民法院盖上法院查询的章,证明该份文件与原件的真实性,即可当作原件使用,相当于补办的一样,拿着去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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