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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入党的步骤
释义
    法律分析:1、提交入党申请书
    2、接受学校的考察
    3、成为入党积极分子
    4、参加党课考试
    5、确定发展对象
    6、预备党员与转正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七条 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第八条 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第十三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第十九条 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第三十二条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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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0: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