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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食品安全犯罪罪名
释义
    主要罪名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食品监管渎职罪等。
    一、哪些主要因素可能构成出售有害食品罪的条件
    行为具备下列要素的,会构成销售有害食品罪: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为故意;
    3、客体是复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以及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4、客观方面为行为人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行为。
    二、生产销售有毒物品如何判刑
    生产销售有毒物品判刑:
    1、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既遂判刑,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知道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规定处罚。
    三、食品安全出问题怎么判
    如果涉及到相关食品安全的问题的话,首先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将会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涉及到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之中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话,将会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涉及到相关死亡,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第四百零八条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瞒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药品安全事件的;(二)对发现的严重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未按规定查处的;(三)在药品和特殊食品审批审评过程中,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准予许可的;(四)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不移交的;(五)有其他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行为的。
    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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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4: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