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提前一个月辞职,就离开工厂不给工资这可以吗? |
释义 | 劳动者未提前一个月辞职,但正常工作,公司不能拒绝支付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公司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一次性结算工资,按约定标准和工作天数确定。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按约定日期支付,节假日或休息日须提前支付。对完成临时劳动或具体工作的劳动者,应在完成后立即支付工资。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应立即付清工资。 法律分析 劳动者没有提前一个月辞职,但正常付出劳动的,公司不能不发工资。公司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一次性为劳动者结算工资,工资数额按双方约定的标准和劳动者的工作天数来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拓展延伸 劳动法规定的离职通知期限和工资支付问题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员工在辞职之前通常需要提前一个月向雇主提出辞职通知。如果员工没有提前一个月辞职,雇主有权决定是否支付工资。然而,这并不意味着雇主可以完全拒绝支付工资。根据法律的要求,雇主应该根据员工实际工作的天数或者其他合理的计算方式,支付相应的工资。因此,如果员工在没有提前一个月辞职的情况下离开工厂,雇主仍然有责任支付员工应得的工资,但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员工可以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向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法律规定,劳动者在没有提前一个月辞职的情况下离开工厂,公司仍应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或与公司协商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法律的要求,雇主应遵守相关规定,一次性结算劳动者的工资。如有需要,劳动者可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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