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需要。 传唤证是治安案件中的传唤违法嫌疑人用的;传唤不到的可以强制传唤(就是可以适用手铐)。传唤证是派出所所长审批就可以开具。 合法传唤有两种形式: 1、是对于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适用的口头传唤。 2、是针对公安机关认为其可能是参与犯罪的犯罪嫌疑人,那么就应出示书面的《传唤通知书》以及侦查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书。 传唤针对的对象是公安机关认为其可能是参与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而不是其他的证人、受害人。 如要求其他非犯罪嫌疑人的证人、知情人员等普通百姓配合调查,不适用传唤这个程序,而只能用其他形式要求百姓作证或配合查明事实。 公安机关传唤犯罪嫌疑人需要以下这些条件是什么?: 1.公安机关传唤犯罪嫌疑人,其传唤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2.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3.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其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