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保留。随军前是在编在岗公务员的随军家属,按照属地管理、专业对口、就地就近原则,在编制职数范围内由接收单位结合本单位和本人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置。接收单位明确人员后,应当在6个月内办理接收手续。 随军前是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随军家属,按照属地管理、专业对口、就地就近原则,由驻地人民政府督导各事业单位在编制内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进行定向招聘。 军人家属随军有两种形式: 1.一种叫做随军,是指军人家属原来是农业户口的和无工作的城镇户口居民,在办理随军手续后,由部队驻地民政部门负责就业安置。 2.另一种叫做随调,是指军人家属原来为公务员、行政事业编、事业编、企业职工编制的人员,在办理随军手续后,由部队驻地民政、劳动和人事部门按照军人家属原来的人事编制形式和工资级别安排到相应的单位和岗位工作。 正式教师属于事业编人员,随军后按政策肯定是要保留原来的编制形式的,并享受原来的工资档次和职务级别 法律依据 《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 第十六条 军地各级应当加强对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地方人民政府、省军区系统和驻军组成的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 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应在每年年初召开会议,部署年度安置工作;年中进行一次检查督导,查找整改问题;年底进行总结通报,促进工作落实。 第十七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解放军总政治部建立联合督导机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落实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