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实名编制和事业编制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编制实名制的范围,市级编制实名制的范围包括:市直机关,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部门归口管理事业单位,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不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数额,将使用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的在职工作人员逐一审核,将已纳入编制管理并按照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配备的工作人员,列入编制实名制名单。实名编制:即传统意义上的“编制”。以编定岗,管理到人,办理。使用实名编制人员必须办理手续,人事部门办理增加人员计划和核定工资,财政部门按实有在编人员拨付工资和经费。与实名编制对应的是非实名编制:聘用人员使用,只管数量,不明确到人,不办理入编,俗称“定编定岗不定人”。使用非实名编制人员由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在核定的编制数内设定适当的岗位,并采用规定的程序招录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不办理入编手续。具体聘用人员报机构编制和人社部门备案,财政部门按相关标准拨付经费。非实名编制人员待遇与实名编制人员实行同岗同酬,有关社会保险按国家政策规定标准购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四条 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出具客票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第八百一十五条 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实名制客运合同的旅客丢失客票的,可以请求承运人挂失补办,承运人不得再次收取票款和其他不合理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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