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未成年人怀孕如果是十四周岁以上,且在自愿的情况下发生关系怀孕的,男方不犯法;未成年人怀孕如果是十四周岁以下,不管是否经过同意,男方都属于犯法行为。男性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双方自愿造成已满14周岁的女性怀孕,不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男性,强奸未满14周岁幼女导致其怀孕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属于强奸罪。 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男性,以暴力、协迫或其它手段强奸妇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属于强奸罪。 强奸罪的认定标准如下: 1、若对象是幼女,则犯罪客体是幼女的性的绝对不可侵犯的权利;若对象是妇女,其犯罪客体是妇女享有的拒绝与其合法配偶以外的其他男子性交的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必须处于故意,并以强奸为目的。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