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护士的权利有哪些 |
释义 | 护士有以下权利: 1、享有获得物质报酬的权利 护士执业,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克扣护士工资,降低或者取消护士福利待遇等; 2、享有安全执业的权利 护士执业,有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职业健康监护的权利,患职业病的,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赔偿的权利; 3、享有学习、培训的权利 护士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与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权利,有参加专业培训、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参加行业协会和专业学术团体的权利; 4、享有获得履行职责相关的权利 护士有获得疾病诊疗、护理相关信息的权利和其他与履行护理职责相关的权利,可以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5、享有获得表彰、奖励的权利 依据国务院有有关规定,在护理工作中作出杰出贡献的护士,应当授予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或南丁格尔奖,受到表彰、奖励的护士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待遇,对长期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应当颁发荣誉证书。 6、享有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不受侵犯的权利 扰乱医疗秩序,阻碍护士依法开展执业活动,侮辱、威胁、殴打护士,或有其他侵犯护士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医护人员的人身权利保护方面,以医疗事故为由,寻衅滋事、抢夺病历资料,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依照刑法关于扰乱社会秩序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护士有以下职责: 1、护士长领导下和护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认真执行各项护理制度,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正确执行医嘱,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护理工作,做好查对及交接班工作,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3、做好基础护理、心理护理、饮食护理和服药护理。在护师指导下努力掌握运用护理程序,实施整体护理; 4、经常巡视病房,密切观察与记录危重患者的病情变化,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 5、了解住院规则、宣传防病健身的知识。经常征求患者意见,做好出院指导; 6、配合医师做好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及各种抢救物品、药品的准备和保管工作; 7、协助医师进行各种诊疗工作,负责采取各种检验标本; 8、参加部分护理教学和科研,指导实习护生的工作; 9、做好病房管理、消毒隔离、物资药品材料的保管工作; 综上所述,其实在社会中的话也是有一个职业被人命名为天使,那就是护士,通常医院中医生的话基本在生活中是很少能见到的,但护士这个职业的在大家经常能在生活中别人出现昏倒时见到。 【法律依据】: 《护士条例》第十二条 护士执业,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克扣护士工资,降低或者取消护士福利等待遇。 第十三条 护士执业,有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职业健康监护的权利;患职业病的,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十四条 护士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与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权利;有参加专业培训、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参加行业协会和专业学术团体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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