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具体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联营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资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以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或虽然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所得的组织。但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 法律客观: 《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