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业局如何处罚过期农药 |
释义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或者危险物品肇事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以下规定给予处罚: (一)未取得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擅自生产、经营农药的,或者生产、经营已撤销登记的农药的,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有效期限届满未办理续展登记,擅自继续生产该农药的,责令限期补办续展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补办的,由原发证机关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吊销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 (三)生产、经营产品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农药产品的,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不按照国家有关农药安全使用的规定使用农药的,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那么过期农药如何处理? 一、交由当地的环保部门处理; 二、把农药提交给当地化工研究院或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如果过期农药的有效成分并没有改变,由检验部门出具证明材料,仍可销售,但在销售过程中必须向消费者说明是过期农药但成分没有改变这一情况。当然,如果检验结果表明过期农药有效成分已经改变,就只能送交环保部门处理了。 过期农药这类化学物品,农药的主人可先到当地环保部门填写申请表,注明农药名称及数量等情况,然后再授权给相应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理时由环保部门的人员现场监督,方式有化学处理法及烧毁等。农药的主人在向处理单位授权时,必须为此向其支付一定的污染物处理费。 分散的过期农药完全可以经由农药厂家统一回收后,统一进行相应处理。而农药经销商和农户,千万不要随意处置过期农药,以免造成不应有的环境污染。相信近年来部分地区农村环境的恶化,已经让不少人开始警醒:破坏身边的环境,就是遗下了害人害己的种子,不知哪一天,它就会结出贻害世人的恶果。 以上是您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或者危险物品肇事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以下规定给予处罚: (一)未取得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擅自生产、经营农药的,或者生产、经营已撤销登记的农药的,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有效期限届满未办理续展登记,擅自继续生产该农药的,责令限期补办续展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补办的,由原发证机关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吊销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 (三)生产、经营产品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农药产品的,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不按照国家有关农药安全使用的规定使用农药的,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