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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租出租合同如何写?
释义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八)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九)违约责任;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义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免责义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租赁人未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维修义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出租人不履行维修义务的法律后果,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妥善保管租赁物义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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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0:4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