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个部门适用于非遗传承人的资格申请? |
释义 | 非遗传承人申请流程:申请者向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逐级上报省级文化行政部门,经政府核定后向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申报,通过媒体公示后确定入选名单,最终由国务院批准公布。申请者需提交申请报告、项目申报书、保护计划及其他必要材料。 法律分析 非遗传承人申请流程:申报者向所在行政区域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其逐级上报省级文化行政部门,经同级人民政府核定后,向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申报,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后通过媒体将推荐项目进行30天的社会公示,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公示结果,拟订入选名单,经部际联席会议审核同意后,上报国务院批准、公布。 法律客观: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 第十条 申报者须提交以下资料: (一)申请报告: 对申报项目名称、申报者、申报目的和意义进行简要说明。 (二)项目申报书: 对申报项目的历史、现状、价值和濒危状况等进行说明。 (三)保护计划: 对未来十年的保护目标、措施、步骤和管理机制等进行说明。 (四)其他有助于说明申报项目的必要材料。 拓展延伸 非遗传承人资格申请:适用部门及申请流程 非遗传承人资格申请通常由文化遗产部门或文化遗产管理机构负责处理。具体适用的部门可能因地区而异,一般包括文化、教育或文物部门。申请人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准备材料,如个人身份证明、家庭背景资料、相关技能证书等,并填写申请表格。申请人还需要提供与非遗传承相关的详细信息,包括传承项目的名称、传承经历、传承计划等。申请材料提交后,部门会进行审查和评估,可能会要求申请人进行面试或提供进一步的证明文件。最终,部门将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授予非遗传承人资格。申请流程可能因地区和具体要求而有所不同,建议申请人在申请前详细了解相关部门的要求和流程。 结语 非遗传承人申请流程相对繁琐,需要申请者逐级上报至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并经过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和30天社会公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申请者需提交申请报告、项目申报书、保护计划等相关资料。申请人应根据具体要求准备个人身份证明、技能证书等材料,并填写申请表格。最终,部门将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授予非遗传承人资格。申请人应详细了解相关部门的要求和流程,以确保顺利申请成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二条 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的,遗嘱均为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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