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选举很重要,但选举远不是民主的全部。除了选举之外,还应当在其他方面不断探索实现民主的新的途径,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例如,民主的原则应体现在权力运作的整个过程中。选举解决的是授权问题,而授权只是民主制度运作的环节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 第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基层代表,特别是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代表;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并逐步提高妇女代表的比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归侨人数较多地区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应当有适当名额的归侨代表。旅居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期间在国内的,可以参加原籍地或者出国前居住地的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