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基本流程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选举前的准备工作。1、召开支委会,讨论并作出换届改选的决议。确定改选的时间,下届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额、选举办法;研究讨论本届支委会工作报告;向上级党组织沟通。2、起草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回顾本届支部委员会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还存在什么问题;对下届支部委员会工作提出建议;公布本届支委会党费的缴纳情况。3、酝酿侯选人。选举前,党支部要提出候选人的条件,组织党员认真讨论,统一认识。然后经党员在党内议论、酝酿,提出候选人的初步名单,支委会集中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对候选人进行“四必”审核。4、向上级党组织请示。在准备好的工作报告和确定了正式候选人(“四必”审核合格)以后,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呈报请示。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即可召开支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5、印制选票,准备票箱、布置会场。 二、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委员选举。1、主持人核对党员人数,实际到会人数不得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可以开会。2、做工作报告。由上届党支部书记向党员大会做工作报告,提请全体党员讨论、听取意见、通过报告。3、公布候选人名单,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4、推选唱票、记票、监票等选举工作人员。5、请监票人清点到会党员数,确认党员的选举权,符合法定人数,方可以进行选举。5、分发选票,填写选票,进行无记名投票。7、开票、唱票、记票。8、宣布选举结果。处理好选票。 三、召开新一届委员会议进行书记选举及委员分工。1、书记、副书记的候选人,在征得上级党组织同意后,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等额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2、支部委员会进行分工。3、向上级党组织汇报。主要内容:选举的基本情况;参加党员人数;当选的支部委员所得票数;书记、副书记名单和委员的分工情况。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一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五条 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