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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标注册对形式条件的审查包括哪些内容
释义
    商标注册形式审查的内容:1、申请人资格是否合法;2、申请人地址是否正确、准确;3、申请人名义、章戳是否与营业执照一致;4、申请人要求核定的商品或者服务是否填写得具体、规范,分类是否准确,是否符合其经营范围;5、通过代理的代理人委托书是否合乎要求;6、商标及商标图样的质量、规格、数量是否合乎要求;7、应附送的证件、说明等,是否完备;8、商标注册申请的规费是否缴纳;9、书写要求是否合格。
    商标形式审查什么内容
    1、申请人资格审查。主要审查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注册商标的主体资格和申请人申请商标所指定保护的商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外国申请人是否委托了我国指定的商标代理组织。国内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其委托书是否符合要求。3、申请书填写是否符合规定。包括申请人的名义与印章、营业执照是否一致;申请人的地址是否准确;申请人指定的商品或服务填写是否规范、具体,分类是否准确。4、商标及商标图样的规格、数量是否符合要求。5、应交送的证明文件是否完备,规费是否缴纳。6、审查一份申请是否只申报了一个商标。7、审查商标的申请日期,编定申请号,《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的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通过审查认为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编定申请号,发给《受理通知书》。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对于要求补正而未作补正或补正超过期限的,也同样予以退回,申请日不予保留。
    商标注册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注册商标条件分两种,一是注册商标的申请人要满足的条件,另一种则是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需要满足的条件。我国实行商标自愿注册原则,商标的注册申请必须由申请人主动向商标局提出,注册商标的申请人应是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或农村承包经营户、或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除此之外不符合商标注册申请主体资格要求的,对其注册申请商标局将不予受理。申请的商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商标的构成要素要符合规定,即由商标法规定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元素单一或组合组成。(2)商标的基本功能是识别作用,所以由以上元素构成的商标须具备自己的显著性特征,不能和其他商标产生混淆。
    商标实质审查的内容有哪些
    实质审查主要是对申请注册的商标的构成要素等是否符合商标法及其条例规定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审查,从而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实质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1、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具备《商标法》第8条关于法定构成要素的规定;2、申请注册商标是否具有《商标法》第9条规定的显著性,是否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3、申请注册商标是否违反了《商标法》第10、11、12条关于禁止使用或者禁止注册的标志的规定;4、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违反《商标法》第13条关于禁止翻译、摹仿、复制他人驰名商标的规定;5、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违反《商标法》第16条关于禁止虚假地理标志的规定;6、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与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注册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7、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与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8、申请注册的商标与撤销、注销、失效不到1年的注册商标是否相同或者近似;
    商标注册有哪些条件
    商标可获注册的条件有四:①显著性(可以指示商品或服务的来源)。②非功能性(不得与所标示的商品的功能性相联系)。③非冲突性(不得侵犯申请日前他人合法享有的权利、权益)。④可视性或可听性(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
    注册商标包括哪些
    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品商标,是指商品生产者在自己生产或经营的商品上使用的商标。服务商标,是指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为将自己提供的服务与他人提供的服务相区别而使用的标志。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问:哪些行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该内容由 曲兴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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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17 1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