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密人员出境应当经过什么的批准 |
释义 | 涉密人员出境应当经过保密部门审批备案,具体内容如下: 1、在岗涉密人员和离岗脱密期未满的涉密人员,原则上不得因私出国(境),包括香港。脱密期一般为:核心涉密人员3年;重点涉密人员1.5年;一般涉密人员6个月; 2、属于一般涉密人员,公司说的登记备案应该是指在保密部门登记备案,以便于今后的保密教育和培训及人员的动态管理,并不是在公安部门出入境机关登记备案。 涉密人员上岗保密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涉密人员应接受在岗教育培训 用人机关、单位应对涉密人员开展经常性的保密形势、保密工作政策法规和保密知识技能更新教育,使涉密人员切实增强保密意识、养成保密习惯、提高保密技能; 2、涉密人员出境要进行审批 主管部门要严格涉密人员出境审批,必要时应征求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意见。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认为涉密人员出境可能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未经机关、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涉密人员不得私自办理出境手续;严禁弄虚作假,以其他身份骗取办理出境手续; 3、涉密人员从业有严格限制 严禁涉密人员私自到境外机构、组织或者外商独资企业工作,私自为境外机构、组织或者人员提供劳务、咨询或者其他服务。涉密人员所在机关、单位发现其有上述行为,必须予以制止,并取消其涉密资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三十七条 涉密人员出境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有关机关认为涉密人员出境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不得批准出境。 第三十八条 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实行脱密期管理。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应当按照规定履行保密义务,不得违反规定就业,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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