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密人员出国境有哪些保密要求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参加涉外活动应注意以下保密要求: (1)不得带领境外人员到国家禁止境外人员进入的禁区和涉密部门部位; (2)与境外人员会谈,不得擅自涉及国家秘密,必须按照事先确定的会谈范围和口径谈话; (3)出入境外驻华组织、机构和境外人员驻地或陪同境外人员活动,不得携带国家秘密载体; (4)遇有境外人员来电,来函,采访,拍摄照片、电影、电视、录像片或索要资料,要求提供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的,应予拒绝并及时向机关、单位反映情况; (5)在对外交往中,外方以正当理由要求我方为其提供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的,我方人员应当做出承诺,为其保守秘密; (6)不得利用境外通信设施进行涉密通信联络,不能使用境外人员使用的办公设备处理涉密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 第十二条 机关、单位负责人及其指定的人员为定密责任人,负责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 机关、单位确定、变更和解除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秘密,应当由承办人提出具体意见,经定密责任人审核批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