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贫困家庭人均收入计算不包括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不予计入家庭收入的情况:1、优抚对象及政府给予特殊照顾的其他人员所享受的待遇;2、政府、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对工作、学习优秀者颁发的非报酬性奖励;3、因劳动合同终止(包括解除),职工依照国家和本省规定所获得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或一次性安置费;4、丧葬费、抚恤金;5、人身伤害赔偿中生活费以外的部分;6、经省民政部门确认的其他特殊收入;7、百岁老人长寿保健金。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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