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司法伤残鉴定怎么鉴定 |
释义 | 伤残等级司法鉴定程序的含义是: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的总称,包括:伤者携带相关资料需要亲自到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申请相关项目的鉴定;提交材料并交纳相关鉴定费用后留下联系方式,等待鉴定通知;等待鉴定结果。 一、严格审核司法机构及司法鉴定人资。 司法鉴定工作是一项非常严谨且权威的工作,鉴定结果关系着司法公正,具有很高的法律效应。中国目前的司法制度已呈现二元化发展,除了法院的司法鉴定外,社会专业的司法鉴定团队也兴起,这就存在了司法鉴定机构成立以及司法鉴定人资质是否符合标准。 首先,对司法鉴定机构的成立及鉴定人员申请的鉴定资质进行严格把控,提高申请门槛,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人员,至少应该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与其申请的鉴定职业专业相符,且有相关鉴定机构鉴定经验,不仅如此还应当每年进行从理论到现场实际操作的鉴定资质审核考试,避免在未来的司法鉴定工作中应业务技能不过关而导致的司法鉴定结果出错率。各司法鉴定机构也应达到两名以上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司法鉴定人员,司法鉴定结果是判定案件重要的组织部分,容错率很低,因司法鉴定机构管理混乱,制度不全导致司法鉴定结果有差错,也是致使委托人对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不信任提起的起诉原因之一。为有效避免类似事件发生,在审核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的过程中应当严格把关,并且设立中立监督机构。 二、绍兴司法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1、委托: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2、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3、初次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 4、补充鉴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1)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 (2)原鉴定项目有遗漏 5、重新鉴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2)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 (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 (4)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5)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6)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 6、复核鉴定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 7、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司法鉴定机构在法定或者约定的鉴定期限内完成司法鉴定后,应当按时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8、出庭 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司法鉴定人出庭时,应当出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 三、关于法医鉴定机构 司法鉴定机构是指在诉讼活动中接受委托人鉴定委托,遵循法律规定的方式、方法、步骤以及相关的规则和标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机构。 或者说,司法鉴定机构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接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活动的专门单位。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中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条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的总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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