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建房能否进行租赁,对于房屋出租有哪些法律规定 |
释义 | 自建房是否可以出租需要满足合法权利的条件,包括《房屋权利证明》等证明材料。在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时,必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禁止出租。房屋出租需要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并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应包括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房屋坐落、面积、租金和押金数额、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等。 法律分析 一、自建房是否可以出租? 出租房屋需要满足合法权利的条件,而证明房屋权利最有效的文件是由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权利证明》。然而,由于历史原因,许多居民自建房屋尚未取得该证明。因此,在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时,这些房屋的出租必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这些证明材料包括红线图、《建筑许可证》,已开具付清房款证明的购房合同,已生效的法院判决文书、裁决文书或仲裁机关的仲裁文书,主管机关批准搭建临时性、简易性住房的批准文件,以及街道主管部门或委托社区工作站开具的《房屋临时使用证明》等。如果不能出示证明其产权证明材料的,将禁止出租。 二、房屋出租有什么法律规定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三条,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结语 自建房能否出租需要满足合法权利的条件,否则将禁止出租。房屋出租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并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住所、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租赁期限、房屋维修责任、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以及其他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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