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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家庭暴力产生的直接原因包括
释义
    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
    1、历史方面。受封建传统观念影响,相当数量受害妇女还存在男尊女卑、夫权等观念。
    2、经济方面。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家庭分工模式,导致部分妇女经济不独立。
    3、思想方面。在社会转型期,受各种腐朽思想影响。
    4、素质方面。不同程度存在文化低,不知如何寻求法律保护,缺乏自我保护能力。
    5、社会方面。社会控制乏力是导致家庭暴力升级的重要原因,表现为调解家庭矛盾、家庭纠纷的社会调节机制不健全。
    一、家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表示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残疾人也会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家庭暴力会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
    反对家庭暴力,需要全社会的参与,但是受中国传统观念的影响,可能有人会认为家庭暴力是家里的事情,是一种隐私,不可外扬。中国社会的百姓们对家庭暴力现象存在着几大误区:
    误区一:没有家庭暴力现象,即使存在,也是极少数。
    误区二:家庭暴力是私事,调查对象中,57.51%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务事。
    误区三:家庭暴力就是伤害身体,而不包括精神暴力、经济暴力、性暴力。
    误区四:文化素质高的家庭没有家庭暴力,施暴者中62.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误区五:家暴就是男性对女性施暴;事实上,女性对男性施暴,家长对子女施暴也是家暴。
    不仅会对受害人的身体进行一定的伤害,对精神方面也是会受到严重的损害。因此而发生家暴行为的时候一定要积极处理,不要去逃避,这样子也是对自身安全的一种负责,让自己以免遭受更多的伤害。
    二、常见离婚纠纷
    1、缺乏婚姻基础而引起的离婚纠纷。此类离婚纠纷,主要是出于包办、买卖婚姻、借婚姻索取财物以及草率结婚等原因而引发的。当事人缺乏应有的婚姻基础,如果婚后未建立起感情,很容易引起离婚纠纷。
    2、剥削阶级思想而引起的离婚纠纷。因剥削阶级思想而引起的离婚纠纷,主要是指封建思想和资产阶级思想所造成的离婚纠纷。受剥削阶级思想影响的可能是一方,也可能是当事人双方。在我国现阶段,婚姻家庭关系中的封建传统仍有一定的影响,男方有严重的夫权思想,打骂、虐待女方,限制或干涉女方参加社会活动,致使女方不堪忍受提出离婚的,还占有一定比例。
    3、一方的违法犯罪行为而引起的离婚纠纷。因一方犯罪服刑而引起的离婚纠纷情况不一;有的是夫妻感情尚好,一方犯罪后,对方出于思想顾虑,要求划清界限,或者遇到实际困难而提出离婚;有的是夫妻原已长期不和睦,一方犯罪后对方即提出离婚;有的是由于一方累次犯罪,或犯强奸罪、重婚罪等,伤害了另一方的感情等等。
    4、一方患精神病或有生理缺陷而引起的离婚纠纷。
    5、其他缘由导致夫妻感情恶化而引起的离婚纠纷。此类离婚纠纷包括因家庭经济问题、子女问题、赡养老人问题而引发的,也包括因性格不投、志趣不合、感情淡化或变异而引发的纠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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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8:4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