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后,家庭主妇的财产分割问题 |
释义 | 家务经济补偿的主旨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双方约定婚内所得归各自所有且一方付出较多义务,如抚养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工作等,可能影响其个人财产增加。家庭主妇的家务劳动具有经济价值,对家庭成员有支持和保障作用。如果家庭主妇无法正常从事家务,丈夫和孩子都会受到影响。对于无固定收入的受害人,可以根据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或参照相同行业的平均工资计算补偿。 法律分析 家务经济补偿的前提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只有双方约定婚内所得归各自所有,夫妻一方因抚养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才可能影响其个人财产的增加。家庭主妇为家庭提供的劳动也是有经济价值的,她从事的家务对于其他正常务工的家庭成员是有支持和保障作用的。其无法正常从事家务,其连锁反应是,丈夫和孩子都受到影响。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拓展延伸 婚姻中,家庭主妇的财产保障与继承权利 在婚姻中,家庭主妇的财产保障和继承权利是一个重要的议题。随着社会角色的变化,越来越多的家庭选择由妻子担任家庭主妇的角色。然而,这也带来了一系列的财产分割和继承权利的问题。家庭主妇在婚姻期间可能没有独立的收入来源,依赖于丈夫的经济支持。因此,当婚姻关系解除时,财产分割对家庭主妇来说尤为重要。同时,家庭主妇在丈夫去世后可能面临继承权利的问题。确保家庭主妇在婚姻关系结束或丈夫去世后能够获得合理的财产保障和继承权利,是社会和法律应当关注和解决的问题。 结语 在婚姻中,家庭主妇的财产保障和继承权利是重要议题。她们在婚姻期间可能没有独立收入来源,依赖于丈夫的经济支持。因此,财产分割对家庭主妇来说尤为重要。同时,她们在丈夫去世后可能面临继承权利的问题。确保家庭主妇在婚姻关系结束或丈夫去世后能够获得合理的财产保障和继承权利,是社会和法律应当关注和解决的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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