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新生儿可以异地办理上户口。 办理新生儿出生登记须知如下: 1、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地户口的,可随父或母办理。 2、父母原籍是本地,现投靠外省(街道、乡镇)并已落实户口政策的,可随投靠父母。 3、转业军人、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学生、流动人员等,可随父或母办理。 4、长期在本地居住的流动人口,按申领居住证人口信息登记项目,办理常住户口。 5、投靠亲朋好友、购房或借住,可将新生儿随亲友登记户口。 6、不符合上述规定,但新生儿需在本地随父或母落户的,经县(市、区)公安局批准,可办理常住户口。 生孩子上户口需要的资料如下: 1、出生医学证明:包括出生医学证明、母亲妊娠检查记录、新生儿听力筛查报告等相关医学证明文件; 2、出生证明:包括新生儿出生证明、父母结婚证明等相关的出生证明文件; 3、户籍证明:包括父母双方户籍证明、父母双方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4、申请表:填写户籍登记申请表,注明新生儿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信息; 5、照片:提供新生儿和父母的2寸照片各2张。 综上所述,建议在办理户口相关手续时,携带齐全的证明材料,以便顺利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