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审上诉检察院找你干什么 |
释义 | 检察院找谈话一般就是询问案情做笔录并不意味着违法。 我国法律规定检察机关有权对涉嫌职务犯罪线索进行初查,初查过程中,可以进行询问、查询、勘验、鉴定、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被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初查结束后,如果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会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立案侦查。立案侦查后,一般会锁定犯罪嫌疑人,只有犯罪嫌疑人到案后,才能进行更深入的侦查,以便查明犯罪事实。 检察官出席第二审法庭的任务是: (1)支持抗诉或者听取上诉意见,对原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错误判决或者裁定提出纠正意见; (2)维护原审人民法院正确的判决或者裁定,建议法庭维持原判; (3)维护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 (4)对法庭审理案件有无违反法律规定诉讼程序的情况记明笔录; (5)依法从事其他诉讼活动。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八条在立案审查中,发现案件事实或者线索不明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依照有关规定采取询问、查询、勘验、鉴定和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被调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公安机关立案后,应当采取调查性侦查措施,但是一般不得采取限制人身、财产权利的强制性措施。确有必要采取的,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严禁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或者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立案后,在三十日以内经积极侦查,仍然无法收集到证明有犯罪事实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充分证据的,应当立即撤销案件或者终止侦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上一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再延长三十日。上级公安机关认为不应当立案,责令限期纠正的,或者人民检察院认为不应当立案,通知撤销案件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撤销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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