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保险合同后,我们能否与保险公司协商重新签订合同?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保险合同。解除后,被保险人可以依据自身需要选择是否重新购买该保险产品,并可与保险公司协商重新签订合同。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经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保险合同。” 2. 《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被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的,保险人应当及时退还已收取的保险费,扣除与其解除合同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后,余款应当予以退还。” 3. 《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合同自行解除的,合同效力即行终止。当事人可以协商重新订立合同。” 综上所述,解除保险合同后,被保险人有权选择是否重新购买该保险产品,并可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签订相关合同。同时,保险公司应当及时退还已收取的保险费,并扣除合理费用后予以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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