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回答:您好,关于协议离婚要不要冷静期的问题,协议离婚是需要经历30日的离婚“冷静期”。我国法律规定,在协议离婚时需要先去民政局提出申请,申请后需要等30天,再一同到民政局办理领取离婚证。如果夫妻中的任意一方在“离婚冷静期”内反悔的,那么男方或女方是可以自己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撤销离婚登记申请的。如果夫妻过了冷静期,双方中的一方反悔,没有在30天内一同到婚姻登记处申请发离婚证,那么就视为撤销离婚申请了。如果双方再想协议离婚,还是需要进行重新申请,并重新经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 婚姻家事律师提示,如果担心一方反悔,也可以考虑到法院起诉离婚。起诉后如能进行调解离婚的,拿到离婚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