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三证是哪三证 |
释义 | 农村三证是指宅基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乡村规划许可证。 宅基地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村民凭证可以使用宅基地。非农民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根据有关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主体仅限于农村居民。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特殊的用益物权。其特殊性在于具有人身依附性,只能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取得福利。村民免费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享有长期占有和使用权。正是因为宅基地使用权具有这些特殊性,才不同于财产权。如果允许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继承,可能会损害其他村民的利益,违背权利的初衷和土地管理法确定的一户一宅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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