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食品许可证怎么办理 |
释义 | 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可以到当地的工商部门进行办理,提供以下材料即可办理:《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营业场所合法使用证明。负责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适合其经营活动的食品管理设备清单。为食品从业人员提供健康证书和培训证书的复印件。申请乳制品项目的经营者,还应当提交开户银行的证明和书面声明等。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经理身份证明。工商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注意事项?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食品类别和食品安全风险状况,确定属地内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权限,具体规定请参照各地实施细则;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食品经营者申请通过网络经营或者从事集体用餐配送的,申报企业应当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提交的申请书与其他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提交材料涉及签署,应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未注明具体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三条 在流通环节从事食品经营的,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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