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服务 商标 又称服务标记或劳务标志,是指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为将自己提供的服务与他人提供的服务相区别而使用的标志。 与商品商标一样,服务商标可以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声音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而构成。它一旦被服务企业所注册,该企业也就拥有了对该服务商标的独占专有使用权,并受法律的保护。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标法 》第四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 商标注册 。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 商标注册申请 ,应当予以驳回。 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