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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白天噪音扰民时间规定
释义
    一、白天噪音扰民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扰民的时间段是晚上二十二点到早上六点之间。白天噪音扰民也是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来处理的,扰民并不一定要在一个特定的时间段,只要是妨碍了个人的正常生活就算扰民。二、白天噪音扰民标准是:
    1、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白天不得超过50分贝;
    2、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不得超过55分贝;
    3、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不得超过60分贝;
    4、工业区,不得超过65分贝;
    5、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内河航道、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不得超过70分贝。三、《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
    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
    第四十六条
    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第六十三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
    (二)“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
    (四)“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五)“机动车辆”是指汽车和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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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0:2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