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如下: 1、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2、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3、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4、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一、企业注册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总而言之,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如果是农、林、牧、渔业的,中小微型企业是指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中型企业营业收入应为500万元及以上,小型企业营业收入是50万元及以上,微型企业营业收入是50万元以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