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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被台风把屋顶瓦刮了有赔偿吗
释义
    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因自然灾害导致受灾人生活困难或者需要救助的,国家会给予适当的救助或者补偿,但不会是赔偿。行为者是风,所以是风的责任(自然灾害),有保险则保险赔,无保险则没人赔。
    一、超速撞车了保险公司赔吗
    汽车因为超速撞车报废了,属于车辆损失险保险范围,如果购买了车辆损失险就可以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获得赔偿。车辆损失险。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大多数保险公司的车辆损失保险一般保障的是因雷击、暴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和碰撞、倾覆等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以及相关的施救费用。
    二、车损险的责任范围?
    1、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①碰撞、倾覆、坠落;
    ②火灾、爆炸、自燃(须另投自燃险);
    ③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④暴风、龙卷风;
    ⑤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⑥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⑦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2、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三、自然灾害危险消除后的情况
    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研究制订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规划和优惠政策,组织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对恢复重建确有困难的家庭予以重点帮扶。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应当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确保房屋建设质量符合防灾减灾要求。
    受灾地区人民政府民政等部门应当向经审核确认的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发放补助资金和物资,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为受灾人员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我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三条,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国家减灾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全国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协调开展重大自然灾害救助活动。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承担国家减灾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全国的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
    综上,地震后房屋倒塌,国家有补贴和救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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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1:1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