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落户有什么要求? |
释义 | 律师分析: 1、须持有所购房屋产权证明,新房拿到房产证,二手房已完成过户。 2、所购房屋用途为住宅,公寓和商铺不能落户,目前个别地方放开了落户限制,公寓也能落户,房屋产权类别必须为私有。 3、申请人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国内常住户口居民。 4、外市人员要在房屋所在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定期限,一般为1年以上,这个可以直接到社保局打印缴纳流水单,可盖社保局的公章。 5、各省市的其他要求,不同地区迁户口的条件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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