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常州落户政策有哪些2022? |
释义 | 外来人员在常州购房,并在本市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并具有合法稳定职业的,迁入市区的购买住房应不低于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迁入后人均居住面积不小于25平方米;迁入辖市的,面积不做限制。 对于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征地拆迁安置小区,可以凭拆迁安置结算单或安置房屋协议等相关房屋安置证明资料,办理购房落户、投靠亲属等市外迁入事项。对年龄不超过35周岁者,不再设置合法稳定住所条件,合法稳定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保、申领居住证的人员,可以申请落户;年龄35周岁以上,有合法稳定住所(如果租赁房屋须按照规章办理租赁登记备案、且合法稳定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保满1年)、申领居住证的人员,可以申请落户。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申请落户的条件,将合法稳定住所(不含租赁)的范围,由本人所有放宽为本人、配偶、父母或子女所有。 各类优秀、紧缺人才,本市录用的公务员,事业单位聘用的工作人员,机关、企事业单位调入人员,凭相关手续可以直接在本市落户;放宽集体户设立条件,按需设立企业单位集体户,不受集体户成员数量、房屋权属等条件限制。经依法批准引进的教练员、运动员,可以申请在本市落户。本市录用的公务员,事业单位聘用的工作人员,机关、企事业单位调入人员,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可以申请在本市落户。 什么是落户: 落户指在某地报入户口,长期定居。落户某地需具备落户地规章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落户该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章申报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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