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受送达人在邮件回执上签名、盖章或者捺印的; 2、受送达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其法定代理人签收的; 3、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的工作人员签收的;(各企业中应该对以上部门加强相关的法制宣传教育,明确收信的各注意事项,以及送达后的转告义务)。 4、受送达人的诉讼代理人签收的; 5、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签收的; 6、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的。 在我国的相关案件办理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规定相关的法律文书的送达应采用,正规的邮递公司。被告人的成年居住者或被告人的制定代收人、代理人接受时,即视为案件的被告人的签收,也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7、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一、起诉离婚,如果对方不接传票怎么办 起诉离婚被告不接传票,法院可依法采用留置送达。留置送达,是指当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无理拒绝接受诉讼文书时,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的代表或者其他人到场,说明情况,并在送达回证上写明受送达人拒收的事实,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取证人签名或盖章,然后,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处所,即视为送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