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债务履行受领迟延的,一般会产生以下法律后果:债务人可自行消灭债务;约定利息的停止;增加费用的赔偿;向债权人的风险转移;债务人解除合同等。《民法典》规定,在债权人受领迟延期间,债务人无须支付利息。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九条 债务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债务人可以请求债权人赔偿增加的费用。 在债权人受领迟延期间,债务人无须支付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