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办理出生公证需要: 1、当事人的 身份证 、户口簿。 2、出生证或医院根据出生档案记载出具的证明。 3、当事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的出生情况证明。待业或 辞职 的或无业的,由其档案保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在校学生,由其所在学校出具证明。 4、一式2-3份的近期正面免冠照片。 法律客观: 《公证法》 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