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南京办房产证需要的手续,具体如下: 1、申请测绘(办理房屋初始登记之前应当委托房产测绘单位进行房产测绘,所出具的测绘数据有一定的权威性和法律效力); 2、楼盘维护; 3、交纳维修基金; 4、申请登记; 5、审核制证; 6、缴纳费用; 7、领取房产证(凭缴纳的相关税费凭证); 8、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南京办房产证需要的证件,具体包括: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转移类,售房单位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 2、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售房单位统一发放); 3、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明; 4、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5、商品房预售合同(乙方正本); 6、物业维修基金交款发票; 7、抵押登记申请表; 8、主债合同(借款合同); 9、房地产抵押合同; 10、抵押权人(贷款银行)授权委托书; 11、委托书(申请人不能亲自到场办理时出具,须提供申请人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12、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查验原件); 13、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