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目前全国已有 北京、辽宁、湖北、海南、贵州、新 疆、云南等五分之一的省、市高速公 路对摩托车开放。中国摩托车能上高速的省份有福建省、陕西省、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提倡骑行者在骑摩托车上高速前耐心了解,贸然上高速可能会有危险,确认能上高速后进而上高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 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