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目前全国已有 北京、辽宁、湖北、海南、贵州、新 疆、云南等五分之一的省、市高速公 路对摩托车开放。 2、中国摩托车能上高速的省份有福建省、陕西省、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七条 乘坐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 不得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 2. 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 3. 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4. 机动车行驶中,不得干扰驾驶,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得跳车; 5. 乘坐两轮摩托车应当正向骑坐。 第七十八条 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第八十三条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人。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不得载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