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什么医保断交三个月后要清零 |
释义 | 医保断缴三个月医疗保险的缴纳年限清零,而不是个人账户清零,因为医保的报销是根据连续缴费年限来算的,连续缴费年限越长,报销的越多。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断交三个月不会清零,只是无法享受医保待遇,医保断缴下个月就不能享受医保保障了,断缴三个月后再续缴的话,会有一个等待期,而且缴费年限会重新计算,但是个人账户里面的钱是不会清零的,职工医保超过三个月之后参保人才继续进行缴纳的话,原先缴纳的医保时间就会被清零,不再算入总缴纳年限里。城乡居民医保是没有缴纳年限要求和断缴清零的相应规定的,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可以在自己的经济状况允许的情况下再进行缴纳,城乡居民医保一年一交,缴纳一次保一年。 医保缴费中断三个月以上补交情况如下: 1、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医疗保险欠费情况,建立欠费数据信息,填制《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通知参保单位补缴欠费; 2、对因筹资困难,无法一次足额缴清欠费的参保单位,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与其签订社会保险补缴协议,如欠费单位发生被兼并、分立、破产等情况时,按下列方法签订补缴协议: (1)欠费单位被兼并的,与兼并方签订补缴协议; (2)欠费单位分立的,与各分立方签订补缴协议; (3)欠费单位进入破产程序的,与清算组签订清偿协议; (4)单位被拍卖出售或租赁的,与主管部门签订补缴协议; 3、参保单位根据《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或补缴协议办理补缴,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予以受理,并通知医保机构财务管理部门收款; 4、破产单位无法完全清偿的欠费,医保机构征缴部门受理单位破产清算组提出的申请,审核后送稽核监督部门处理; 5、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依据财务管理部门传来的职工医疗保险补缴欠费到账信息和稽核监督部门传来的核销信息,调整参保单位欠费信息。 综上所述,当事人应该及时查看医保缴费情况,按时缴纳医保,以免影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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