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宗教团体的成立、变更和注销,应当依照国家社会团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登记,即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办理登记。 法律依据: 《宗教事务条例》 第七条 宗教团体的成立、变更和注销,应当依照国家社会团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登记。宗教团体章程应当符合国家社会团体管理的有关规定。宗教团体按照章程开展活动,受法律保护。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可以作为单位会员加入社会团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