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没房产证不给分户怎么办 |
释义 | 农村户口分户不一定需要房产证,可以去村委会填写分户申请书或需要分户家庭的经济独立证明和生活独立证明;已经离婚或者结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或者离婚证;提供户主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家庭成员名单或者其他证明材料也可办理分户。 一、子女未结婚能分户吗 子女未结婚能分户。对于分户的规定,只要成年已满18周岁,有独立生活能力即可分户。分户需要的材料如下:1、申请人书面申请;2、申请人户口簿;3、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4、结婚立户,必须提供结婚证。离婚分户的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5、购房立户的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 二、农村分户口都需要什么证件? 分户口需要由原户主与当事人各自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审核证明材料,共同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分户手续即可。分户的条件为需当事人年满18周岁、经济独立、并且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三、户口本怎么自己拿一本 直接带好户口本和相关证明,前往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即可。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二、如确实需要分户,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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