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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村户口可以申请年租房吗?
释义
    可以申请购买住满五年的公租房。申请流程是:申请人携带规定资料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申请或者向房管局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受理初审;出具《备案回执》;提交市主管部门终审;等待审核批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农村户口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如果所在单位购买了住房公积金,那么在购买房产时可以向银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申请与是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没有多大关系,只要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满一定期限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3.个人信用状况良好;4.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 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 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 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5.未发生或者已全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6.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借款人应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产权人,所购住房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住房、存量房,职工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等;7.已交付的所购住房首付款不低于规定的比例;8.同意且能够以所购住房或公积金中心认可的其他房产作抵押,或以动产、权利作质押,购买商品房贷款的应由所购房屋售房单位提供阶段性贷款担保。
    农村非农户口可以享受廉租房吗
    农村非农户口不可以享受廉租房。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计划经济时代划时代将户口划分为了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两种类型,农业户口指的便是靠自己生产口粮的居民,非农业户口则是指靠国家分配口粮的城市户口居民。
    有农村户口就可以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吗
    有农村户口也不一定能申请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户口,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宅基地申请不予批准:(一)宅基地面积已达到法定标准再申请新宅基地的,但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的除外。(二)出租、出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筑物(缺房户合理调剂的除外),或者将住宅改作他用,再申请宅基地的。(三)以所有家庭成员作为一户申请宅基地并被批准后,不具备分户条件或不合理分户申请宅基地的。(四)子女已立户且符合立户条件,其父母再单独申请宅基地的。(五)拟实施旧村改造的区块或实施规划撤并的自然村,在原宅基地上建住宅的。(六)对不需要居住的住房不拆除、所占宅基地不交回村集体的。(七)违法建房未依法处理结案的。(八)其他不符合申请建房条件的。
    农村户口可以提取公积金贷款吗
    只要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就可以申请提取,这与户口性质是没有关系的。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农村居民能申请廉租房吗
    农村户口是否可以申请廉租房,应视所在地的具体政策而定。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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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17:1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