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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甲以自有房屋设立抵押权抵押权的生效以签署房屋抵押合同时为准。(
释义
    

法律主观:
    


    已设立抵押权的房屋可以出卖,但如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应从其约定。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应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证明该行为损害其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对出卖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其债务或提存。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七条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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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7:17:50